“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启动仪式在市政协举行
编辑:
时间:
2009-07-17
作者:
浏览:
1265


7月17日上午,由市政协组织,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法学会牵头成立的“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启动仪式在市政协五楼会议室举行。市司法局都本有局长、协会张耀东会长、梁军副会长、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市法学会相关领导及十家法律援助站的律师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王大明主任主持。
都本有局长和张耀东会长分别代表司法局、律师协会作了发言,并表示一定会关注大学生创业,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双护律师事务所董婉莹律师代表十家法律援助站发言,表示援助站的律师将以最大的热情与耐心、最专业与完备的法律知识为大学生们的创业活动提供全心全意的法律咨询服务,希望通过专业的服务,使弱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使强者插上法律的翅膀飞得更高!
王大明主任对启动仪式做了总结发言,启动仪式在一片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附一:都本有局长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 我们在这里举行“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授牌仪式,我代表市司法局,向获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10家律师事务所表示热烈祝贺!向积极倡导和支持“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的市政协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把大连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科学发展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近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批准。不论是科学发展示范城还是沿海经济带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引进。大连作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作为被联合国授予的“最佳人居奖”和“全球环境五百家”称号的城市,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来连创业和就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尽的义务。
法律援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崇高社会事业。把大学生创业与法律援助工作结合起来,是我们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中的探索。这对于解决好大学生在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希望工作站的律师们,一是要从大局出发,提高做好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要从全力以赴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加大力度保稳定,为政府分忧解难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切实为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工作站要尽心竭力为大学生们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大学生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要通过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要始终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通过预防矛盾、化解矛盾,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同志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援助是一项光荣而有意义的工作。希望参加这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律师们,胸怀大局、心系百姓,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附二:张耀东会长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大连市政协领导、司法局领导、市法学会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很高兴站在这里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启动仪式”。我谨代表大连律师界的全体同仁向获得十家法律援助站的律师事务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是关系全局的大事。温家宝总理指出:“无论大学生还是农民工的就业,不仅关系他们的生计,还关系他们的尊严。”大学生向来被誉为“天之骄子”。但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数量的增多,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由于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的影响,给广大高校毕业生带来了就业寒流。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事关人才强国的百年大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我市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安排就业。为此,律师协会要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职能作用,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提供2年创业过程中的义务法律咨询,我们从全市申报援助站的“AAA”律师事务所中,遴选出十家管理规范、业务精良的事务所来为我市参加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专业的义务法律咨询,提供咨询的具体条件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审查,我们期望更多的待业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使其开拓自己的创业领域,将自己所学专业真正用于事业之中,以创业带动就业,用自己的辛勤汗水回报社会、服务社会。
同志们、大学生朋友们,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紧迫任务。保障大学生顺利创业,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则是我们法律人的职责所在。创业的风帆已经涨满,乘风破浪自不待言,大学生朋友一定要把握机遇,励志扬鞭,用你们的智慧在祖国建设的大潮中勇立潮头,再立新功!
附三:董婉莹律师在启动仪式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为积极响应大连市委、市政府、大连市政协关于社会各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号召,由十家大连市“AAA”级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今天成立了,作为其中的代表,我深感肩上任务之光荣,亦深感肩上任务之重要。
个人的成长与命运始终离不开社会大背景,面对国际社会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就业问题也面临极大考验,表现之一就是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不容乐观。但从来机遇都是与挑战并存,大学生们还需看到一个现实,那就是大连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龙头,其带动辽宁沿海经济发展的作用人所共睹,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在国务院的原则通过,无疑对大连经济今后的进一步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使大连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而作为社会新生力量代表的大学生们,身处其中,身处大连,相信你们所感受到的应该不仅仅是压力、困难和挑战,更多的还是机会、机遇、广阔的发展空间甚至是弥漫在我们这个城市当中的无处不在的创业激情。对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工作,市委、市政府近年来一直高度关注,不仅斥巨资启动YBC大连青年创业项目,同时力求社会各界多渠道多举措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配套服务,帮助他们做大、做好、做强。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律师协会协同市法学会组建了十个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站,目的就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他们的创业效率,使他们的创业活动能一直行走在法律的轨道上。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律师的天职,早在2000年前,古罗马人就认为律师的作用在于为他们的当事人提供保护,使他们避免错误,所以他们认为律师为人类提供的帮助不亚于那些以战斗和负伤来拯救祖国和父母的人。而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指出:律师是向一切需要他们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与政府和其他机构合作进一步推进正义和公共利益的实现。现阶段,党和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又赋予了我国律师新的光荣任务和时代使命,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律师,我深感幸运,也看到了我们发挥律师作用的广阔舞台。今天参加大连市政协、市律师协会、市法学会组织的这次启动仪式和新闻发布会,面对眼前大学生那一张张年轻而热情洋溢的面孔,我的内心也充满着和他们一样的振奋与力量,你们是国家的栋梁,也是国家的未来,梁启超先生一百年前就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为了我们的国家今后朝着更科学、更高、更远的方向发展,我在此代表十个法律援助站的律师,代表大连市律师协会所有的近2000名律师,郑重宣布:我们将以我们最大的热情与耐心、最专业与完备的法律知识为大学生们的创业活动提供全心全意的法律咨询服务,希望通过我们的服务,使弱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使强者插上法律的翅膀飞得更高!
古诗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祝愿在党的领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扶持下,大学生们都能扬起自己的创业风帆,以大连市律师协会及大连十家法律援助站为代表的大连律师,一定会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为大学生创业活动保驾护航,鼎助你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