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万元现金表谢意援助律师几经周折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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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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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两位当事人来到甘井子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办案律师所给予的真情援助表示感谢,并提出想见一下办理案件的辽宁利金律师事务所苏环海律师。当苏律师赶到援助中心见到了在一楼等候的受援人,受援人一番表示谢意后,将一个纸包塞进苏律师包,迅速离去。当时苏律师手里拿着一些报送的卷宗,没有追上受援人。随后打开纸包,里面竟然是1万元现金!苏律师及时向司法局有关领导汇报说明了情况,并当面清点上交了款项,希望司法局将此款退还给受援人。
原来当事人程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肇事被撞伤,受到了严重伤害。程某父亲从山东赶到大连,来到甘井子区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对于生活在贫困山区,程母又身患重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苏环海律师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考虑到本案当事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案,决定所有的诉讼文书和过程全部由律师独立来完成。2013年11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为减轻受援人的诉讼费用压力,通过苏律师积极沟通,法院批准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同时,根据本案肇事方也是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可能遇到的执行难题和减轻当事人诉累,力争尽快使受援人得到经济赔偿,经过苏律师不懈努力,于2014年2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相关款项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避免了执行可能遇到的风险。苏律师又协调保险公司代理人,受援人于2014年4月拿到了所有的赔偿款7.4万元。因此出现了受援人程某和父亲表示感谢的开头那一幕。通过区司法局及办案律师的多次联系,最后终于将这1万元现金退还到受援人手中。(甘井子区代表处: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