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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期满办理律师执业证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4-04-24     作者:     浏览: 11163

各区市县司法局,先导区司法行政部门:

市局近期根据工作安排,拟办理律师申请执业,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大连市律师协会签署考核合格意见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无需将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上);

3、《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封装好,档案袋需用线绳打封,封面标注所属区市县司法局、所名、人名);

4、以下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

①身份证;

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需已备案;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提供律师资格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以上证件无需上交封皮);

③暂住证;

④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辞职人员需要提交辞职证明;兼职律师另需提交工作证、教师证;

⑤律师执业证专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不要带白边,按照新执业证标准),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人名和所名;

⑥实习所与拟申请执业所不是同一个的,另需提供省内调转表一张;

5、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

6、区市县司法局应当按照指定格式上报新执业人员申请文件,并加盖区司法局印章。

二、时间安排

42830日实习人员至律管处506领取《律师执业登记表》;

51922日以区市县为单位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日上午:金州新区、普兰店市    下午:旅顺口区

20日上午:中山区、庄河市       下午:瓦房店市

21日上午:西岗区              下午:甘井子区

22日上午:沙河口区            下午:高新园区

办理时间为每天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办理地点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506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登记表》,所有证明材料要粘贴工整,不得破损,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只要体检结果,由于存档方面的特别要求,粘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2、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3、《律师执业登记表》第4页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应当由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而不是申请人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4、《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的证明材料需要粘贴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除外),并在该份《律师执业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原件”字样,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要求是副本;

5、身份证、毕业证在查验完毕后,请当场取走;取得律师资格证的需将本科毕业证留下。

6、由区市县司法局收齐材料,认真审核内容后,检查好照片背面所名、人名,编好相片顺序,整理后排序归类与档案顺序保持一致,档案袋按照本通知上述要求检查封装好,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要汇总在一个表格内进行仔细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上报的书面材料(word文档,按照汇总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内律师顺序列明所名、人名)电子版统一上报。

附件:大连新执业人员信息表.xls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