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律师“业务创新拓展工作”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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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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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辽宁省律师协会的要求,为了总结交流律师业务创新拓展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拓展创新律师业务,更好地为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现向各律师事务所收集有关“业务创新与拓展”的相关经验资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巩固深化提升刑事辩护业务方面。
2、做专做细传统民商业务方面。
3、拓展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方面。
4、创新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方面。
5、创新拓展服务文化建设方面。
6、探索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业务方面。
7、拓展提升服务对外开放和“走出去”战略法律服务方面。
8、创新拓展“三农”法律服务方面。
9、创新拓展金融财税保险领域的法律业务方面。
10、创新拓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服务方面。
11、研究拓展海洋领域法律服务方面。
12、创新拓展信息网络领域法律服务方面。
13、创新拓展边贸业务方面。
14、其他未列举的业务创新与拓展。
请各律师事务所从“健全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搭建创新平台、强化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撰写相关的经验材料,并于12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上报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上报邮箱:lxmsc@dl.gov.cn
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