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召开各区市县代表处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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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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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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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1日,市律协在协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各区市县代表处工作会议。市律协会长杨家君、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张军、各区市县司法局主管局长以及各区市县代表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律师协会秘书长赵怡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代表处工作规则(暂行)》、《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代表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代表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张军处长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各区市县代表处的成立是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又一创新成果,也是行业协会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又一新的做法。各区市县司法局律管科科长任代表处秘书长使“两结合”管理更加紧密。大家应紧密团结、处事公正,抓住重点,灵活开展工作。
杨家君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原区市县律工委更名为代表处,并作为协会分支机构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使行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合法化。各代表处应认真研究工作职能,根据本辖区的律师行业特点有重点的安排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工作应具有普遍性、可行性,应符合广大律师需求。工作计划要注意与市律协的工作进行衔接。要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经费合理用于律师事业发展上。各代表处主任要注意充分调动各位副主任及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无私奉献,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律师事业更好发展。杨会长还在会上对会长、副会长分管代表处工作进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