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点睛网络学习平台律师注册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3-05-07
作者:
浏览:
2961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广大律师登录点睛网的账号设置,提高登录速度,根据省律师协会通知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填报《点睛网络学习平台律师注册信息登记表》,并于2013年5月14日前上报至市律协秘书处。新办理实习律师的实习律师证号可暂不填,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实习律师。
联系人:林路
电 话:82305666-605
E-mail: lxmsc@dl.gov.cn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3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