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暨大连市律师协会各区(市)县代表处发牌仪式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3-04-26
作者:
浏览:
3284
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协各区(市)县代表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市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同时举行大连市律师协会各区(市)县代表处发牌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地点: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综合楼二楼报告厅(付家庄海天白云大酒店对面,乘坐501路、5路、702路、541路市委党校站下车)。
三、参加人员:各区(市)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律管科(处)科(处)长、律协各区(市)县代表处主任、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四、日程安排:
(一)大连市律师协会各区(市)县代表处发牌仪式;
(二)市局领导讲话;
(三)新思想、新发展、新举措(市委党校副校长戚扬);
(四)综合化、团队化律师事务所的构建与发展(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
(五)齐心协力,创新发展,共同打造大连律师品牌(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家君)。
五、要求:
1、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班的需向区司法局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指派他人,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律师事务所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主任或一名合伙人参加,党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参加。
2、各区(市)县代表处秘书将本辖区内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4月23日下午5时前报至协会秘书处,报名时请注明参加人员姓名、所名、职务、联系电话。
3、本次会议计算课时,上下午签到,请带执业证刷卡。
联系人:高瑞颖
电 话:82305666-608
E-mail:lxmsc@dl.gov.cn
大连市司法局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