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与市律师协会举行关于加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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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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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2013年4月8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与市律师协会举行了关于加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那运恒专委、王玉倩处长、陈武副处长、案件管理中心史朝红主任,市律师协会杨家君会长、薛萍副会长、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律师参加座谈。
会上,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与市律师协会对在侦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双方均认为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完成逮捕必要性审查、调取案件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涉案财产查封、扣押鉴别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双方还就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探索特殊案件听证制度,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流程,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