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法律援助律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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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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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聘请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83名大连市法律援助律师人选,现将拟受聘律师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之日起)。如对上述人员受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反映。公示期内,入选的法律援助律师,请将纸质版申请表(一份)及大连市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来无投诉无违纪证明,以所为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前,统一报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最终确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名单将在市律协网站公布。
联系人:宋珂 电话:83767982
邮 箱:dlsfyc@126.com
大连市法律援助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