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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3-01-06     作者:     浏览: 2786

各位律师代表: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六届十次理事会的决定,市律协定于2013119日召开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119日上午912时。

二、地点:大连仲夏花园酒店(原仲夏客舍酒店)。(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22号。乘5路、702路、501路、541路公共汽车至“仲夏客舍站”下车)。

三、参加人员:

1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名单附后);

2、特邀代表,嘉宾。

没有代表的律师事务所(含2011、2012年度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可派一名律师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会费使用情况报告》;

4、听取并审议关于提请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增补王翰鼎、韩海鸥为六届理事会理事的决议》;

5听取并审议《大连市青年律师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6、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7、讨论《大连市律师行业五年发展规划》;

8、市司法局领导发表讲话。

    五、其他事项

1、律师代表如有需要提交大会审议的提案和建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1月12日前提交秘书处。为提高会议效率,节省时间,在本次代表大会上,只接受代表对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费使用报告内容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不再接受其他内容的口头意见和建议,不再就某个事项进行解答。

2、为保证到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使大会顺利召开,要求各单位的律师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由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7日前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协会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并通报。

3、会议当天中午由协会统一安排午餐。

4、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颖

  话:82305666-608

  真:82306002

E-mail:lxmsc@dl.gov.cn

附件:1、大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

     2、没有代表的律师所.xls 

     3、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回执.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