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代表: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六届十次理事会的决定,市律协定于2013年1月19日召开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至12时。
二、地点:大连仲夏花园酒店(原仲夏客舍酒店)。(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22号。乘5路、702路、501路、541路公共汽车至“仲夏客舍站”下车)。
三、参加人员:
1、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名单附后);
2、特邀代表,嘉宾。
没有代表的律师事务所(含2011、2012年度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可派一名律师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会费使用情况报告》;
4、听取并审议《关于提请六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增补王翰鼎、韩海鸥为六届理事会理事的决议》;
5、听取并审议《大连市青年律师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6、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7、讨论《大连市律师行业五年发展规划》;
8、市司法局领导发表讲话。
五、其他事项
1、律师代表如有需要提交大会审议的提案和建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1月12日前提交秘书处。为提高会议效率,节省时间,在本次代表大会上,只接受代表对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费使用报告内容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不再接受其他内容的口头意见和建议,不再就某个事项进行解答。
2、为保证到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使大会顺利召开,要求各单位的律师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由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7日前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协会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并通报。
3、会议当天中午由协会统一安排午餐。
4、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颖
电 话:82305666-608
传 真:82306002
E-mail:lxmsc@dl.gov.cn
附件:1、大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