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配合交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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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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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宣传日,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隋英律师和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汤儒光律师应邀参加旅顺口区交警大队在世达广场举行的行车安全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
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二位律师与交通干警们不畏严寒,为前来参加活动的广大市民讲解了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免费向市民发放了宣传材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充分反映了我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亟待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年轻律师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积极树立职业形象,担当社会责任,为预防交通事故,促进社会和谐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