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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省律协网络培训要求的通知
编辑: 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时间: 2012-12-04     作者:     浏览: 4458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律师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每年度需完成6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实习律师实习期内须完成200课时以上的培训。学时累计自每年的11日起至1231日止,以系统自动统计数据为依据。学时累计结果在当年度内有效。在年度考核前,点睛网将每位律师参加的年度网络培训情况汇总至省律师协会,作为测定律师年度培训情况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根据《辽宁省律师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网络培训课时与市律协以上举办的业务培训课时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大连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均可折抵相应学时。

请各律师事务所督促本所律师根据自身课时情况安排网上学习和参加线下培训。以免年度考核不称职。本月业务研与培训委员会将举办三次大型讲座,分别是8号上午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讲座、9号上午的合同法讲座和15号上午的工程造价和工程签证实务讲座,详情请登录律协网站查询。

 

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20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