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入党发展对象的通知
编辑:
党委办公室
时间:
2012-11-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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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直律师事务所各党支部:
根据大连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规定的要求(见律协网站2011年8月30日发布),请各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将列入2013年发展对象的人选报律协党委办公室,届时,报市局组织(宣传)处。
内容应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入党时间、列入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人及现实表现等。
联系人:张克明
电 话:82305666—611
大连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