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党员(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编辑:
党委办公室
时间:
2012-11-28
作者:
浏览:
5472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中共党员(含申请入党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以及大连市司法局组织部门对党员信息录入的要求,现就本年度填报信息采集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表人员(单位):
1、2012年度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协党委的中共党员填报《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
2、2012年度经原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研究同意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律师和行政人员),填报《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
3、本年度律师事务所新建党支部的填报《中共组织信息采集表》和《单位信息采集表》。
4、原市直所和区市县律师事务所有党员但没有建立党支部、且党员组织关系在协会党委的填报单位信息采集表。
二、填报人要认真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正确填报。填报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协会邮箱(照片单独以附件形式发送)。
三、填报报送时间为12月3日前。
联系人:王利帅
电 话:82305666—607
邮 箱:lxmsc@dl.gov.cn
附 件:采集表封皮.doc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