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出国考察的通知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2-07-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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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0
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我会于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与日本福冈律师会、韩国蔚山律师会签订了友好交流协议。去年,两会分别到我会访问,增进了两会的友好关系。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六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决定,协会将组团赴日本、韩国回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2012年9月2日至8日。
二、行程:9月2日赴日本福冈,3日公务活动,4号赴韩国釜山,5号赴蔚山,6号公务活动,7号赴首尔,8号返回。除公务活动外,其他时间安排观光。
三、费用:费用自理,因涉及两个航空公司、线路自定等原因,费用暂定为每人1.2万元人民币(多退少补),涉外委员会正就价格问题与旅行社沟通,争取最低价格。
四、名额:市内四区每区各两个名额,金州新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各一个名额,北三市一个名额。报名截止日为7月25日下班前。有意参加者,请通过所在区律工委报名。如本区名额未满或超额,由协会统一调剂。(协会领导不在各区报名)
五、要求:报名时即交费用,如中途因个人原因不能前行的,费用不退。
六、其他:没有护照的,请抓紧时间自行办理,有护照的,在交费时同时交护照。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