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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点睛网”远程教育平台使用方法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 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时间: 2012-07-11     作者:     浏览: 455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律师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见网站行业规章栏目)规定,辽宁省律师协会的会员都应当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我省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指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程。为保证网络培训顺利进行,协会将举办“点睛网”远程教育平台使用方法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719日(星期四)下午,分两期举办。

   1:30-2:30(甘井子、沙河口、金州新区、北三市、长海)

   3:30-4:30(中山、西岗、旅顺、高新园区)

   二、培训地点:市律协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四、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将培训内容传达给本所律师,保证网络培训顺利进行。

   2、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后要提供本所邮箱,以便授课教师课后把律师登录网站信息发到各所。

   3、因未参加培训而使律师未能完成年度规定课时的,由各所负责。

 

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20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