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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规范民事执行暨反规避执行问题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2-07-06     作者:     浏览: 3088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公布了一批办理执行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这些解释规定内容丰富、政策清晰、措施具体,指导性很强,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化解执行难,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了帮助广大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和相关人员学习解释规定和规范文件,全面理解与掌握其精神实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联系执行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探讨有关执行规定的正确适用,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推行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于近期举办规范民事执行暨反规避执行问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形势下执行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其对策;

   2、建立科学执行运行机制,实现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

   3、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包括执行工作预判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等;

   4、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问题的认定与处理;

   5、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问题的适用;

   6、关于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的适用;

   7、赋予债权人更大的管辖选择权;

   8、申请督促执行和更换执行法院的权利的行使;

   9、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权利规定的理解和处理;

   10、执行异议之诉若干问题探析;

   11、强制拍卖活动规范化问题;

   12、执行款的清偿抵偿顺序;

   13、不动产如何执行;

   14、执行程序中拘留措施的适用;

   15、适用诉讼时效期间更利于保护债权;

   16、关于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权规定的适用;

   17、关于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18、对拒不履行者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认定与处理;

   19、法院给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的适用;

   20、执行通知的送达时间问题的适用。

   二、主讲人

   于 明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李海军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司法解释起草人

   本次研讨会重在司法实务问题的探讨,并邀请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专题讲授,同时结合案例现场提问答疑,互动交流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272127日 大   连 (报到日期:720日星期五)

   四、培训对象

   各地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负责人和执行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五、培训费用

   学习费:1680/人。大连律师凭执业证、实习证减按1000元标准收费。

   六、报名方法与联系人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七天寄发报到通知,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51767388

   传 真:01068163601

   联系人:杨泽君

   3、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上公布。其他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日程安排.doc

        报名表.doc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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