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的宏伟目标和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律师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这一主题和“法治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工作理念,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引领律师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经济稳中求进的主线,当好政府法律顾问,拓展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区域性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中心任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主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涉法信访工作,促进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庭前调解、和解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方式解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提高律师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促进“法治大连”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服务;把服务民生的重点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和农村地区倾斜,努力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不断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
(四)积极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积极为政府制定文化发展战略规划、深入文化体制改革、管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加快文化产业、积极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文化企业生产经营以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拓展商标、专利、著作权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办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推进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座谈交流等形式,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意识。对企业内部管理、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方面进行“法律诊断”;对企业外部招商引资、扩大对外经济发展等方面要积极提供国际和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经营惯例等;当好企业法律参谋,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积极为农业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服务。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努力拓展加强“三农”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律师与乡镇街“一对一法律服务牵手”工作机制,满足当地政府、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法律需求。涉农区市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定期面向基层,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承办法律事务,特别是积极化解因搬迁改造、土地占有赔偿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实现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法律帮助。
(七)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着力打牢队伍思想根基,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依法治国法治理念,满腔热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做到依法诚信执业,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培养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现代执业精神,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八)大力加强软环境建设。法治建设是司法环境的重要体现,是城市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赋予律师的主要职能,在软环境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都是软环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软环境、处处维护软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要求
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强化监督指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立足律师行业优势,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工作活力。把专项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要充分发挥律师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的作用,争当开展专项活动的桥梁和骨干。
(三)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简报、信息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建立信息员制度,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信息简报,市局将在大连市司法行政网律师服务平台交流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