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物权制度是市场交易关系稳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物权法对于确认物的归属,明确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财产权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司法实践中仍然出现较多新的问题,物权纠纷案件呈现纠纷类型新、争议大、难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当前,物权纠纷案由被《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增加为第一级案由,位列《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第三部分,共规定了6个第二级案由,35个第三级案由,36个第四级案由,分别占总案由数的20%、9.6%、13.8%,尤见其重要性。
为深入学习、探讨物权纠纷案件诉讼和执行工作的最新发展及法官办案思路,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掌握和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来颁布实施的系列司法解释以及全国各法院所审理的典型物权纠纷案件司法经验,提高相关人员处理物权纠纷案件的业务知识和诉讼代理水平和技巧,提高法院审判人员的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识,经研究,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物权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与审理裁判标准暨纠纷应对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房地产及涉农案件专业律师;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民事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负责人和房地产案件审判业务骨干;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拆迁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担保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2年6月15日
会议时间:2012年6月16日—18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北京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6月8日
四、参加办法
参加代表须交讲座会议费24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等)。大连律师九折优惠收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 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丽
电 话:13521433366 010-52206367/6368;010-52880534
传 真:010—68577251 (为了低碳环保,请您最好回复以下邮箱报名)
统一报名邮箱:tongyibaoming@163.com;13521433366@139.com
QQ在线咨询:757544552
2. 监督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28136
联系人:王老师
附 件:讲座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