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萍副会长被聘为省民营企业仲裁庭首届仲裁员
编辑:
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2-04-09
作者:
浏览:
1542
2012年3月1日,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工商联、辽商发展促进会共同建立的辽宁省劳动人事仲裁委民营企业仲裁庭在沈阳正式成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和省工商联副主席为民营企业仲裁庭揭牌,薛萍副会长代表新聘任的仲裁员在会上做了发言。
成立辽宁省民营企业仲裁庭,是化解民营企业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也占到了半数以上,城镇新就业的90%以上也是由民营企业承担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企业群体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发展、劳动争议、劳资纠纷也是大量发生在这个群体中,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此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辽商发展促进会共同建立的民营企业仲裁庭,就是为了化解劳资纠纷搭建的平台,这种方式在全国尚属首创,已经受到全国工商联等上级部门的关注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