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要求,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律师事务所办理年检,减轻负担,节省费用,会员事务委员会拟统一赴沈阳为各律师事务所代办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所需材料:
(一)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2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1份(到协会领取);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费用:现金248元;(换证费148元、网上维护费50元、代办费50元)。
(二)已有代码证的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1份;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1份(到协会领取);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费用:现金248元(换证费148元、网上维护费50元、代办费50元)。
(三)报送材料时间
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北三市或路远的律师事务所可携带印章到协会直接填表加盖公章,逾期未报的请自行到沈阳办理。
辽宁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南湖旅社附近。
电话:024—23897552 23840083
二、注意事项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分别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身份证新旧版均可),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最好是原件复印的)。
2、执业证副本中有记录项目或变更事项需分别复印(A4纸 、1份)。
3、代码证申报表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填写代码证申报表时字迹工整,每个文字及数字填写各占一个格。
4、《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中蓝色标识部分为必填项(附图),表中的:
⑴批准文号或注册号:应填写执业证副本前面证号(17位号码)
⑵主管部门:应填写所属辖区司法局名称
⑶登记批准机构:辽宁省司法厅
⑷职工人数:应填写律师及行政人员合计人数
⑸《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表中两处需盖单位公章,一定要清晰(左上角、右下角)。
⑹电话、传真前面需加区号。
联系人:陈波 电话:8230566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