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下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王少鹏律师主持,全体委员和热衷于研究环境资源问题的青年律师30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王少鹏主任简要回顾了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了活动经验,就本年度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年度环资委将围绕《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十周年的主题展开系列活动:第一,本委员会将与金州新区法律工作委员会合作,邀请当地海洋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和企业家就环境热点问题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进行交流和讨论;第二,与大连海洋大学合作,邀请知名学者在大连海洋大学举办《海域使用管理法》专家讲座;第三,组织律师就我市海域征占中出现的海域使用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召开专题研讨会;第四,组织参加全国环资委专业研讨活动。会议要求环资委的委员就环境资源问题撰写一篇论文。
2002年1月1日,《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政府依法强化海洋综合管理的重大举措,在我国海洋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将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领域,海洋经济正在并将继续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市也是海洋大市,2010年海洋经济总产值已达1515亿元,《关于全力推进我市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提案》已经成为今年政协一号提案,我市今年海域征占工作中海域使用权纠纷案件处于高发阶段,疑难问题十分突出。大家在研讨中一致认为,我市律师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充分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赵晖等委员就今年的工作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海洋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的环境和资源的研究任重而道远。环资委应当根据今年海洋经济发展新的态势,只要涉及环境资源方面的研究,我们都要积极的介入和参加,这样才有利于律师的成长和能力的发挥。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