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德律师参加“3·15”宣传活动并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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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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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二十多名政德律师,参加了在金州新区文化广场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政德律师统一着律师袍服装,刚一亮相,便吸引了广场上市民的注意。在得知可以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后,很多市民便围上来咨询法律问题,其中涉及婚姻、继承、工伤、交通肇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居多,律师们都一一细致的给予了解答。
为了表彰政德律师在2011年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连开发区消费者协会专门向政德律师所颁发了“消费者满意单位”奖牌。
政德律师将牢记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的要求,再接再厉,继续秉承“业务至上、诚信服务、厚德明法、弘扬正气”的宗旨,“受众托,忠众事”,为委托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参加活动的律师合影
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