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辽宁省律师协会七届三次理事会议在沈阳召开,我市12名理事、2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省律协吴哲副会长、刘昌杰副会长分别传达了全国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潘公明会长作了2011年省律师协会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回顾了全省2011年律师工作。2011年省律师协会倡导全省律师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辽宁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了“辽宁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大行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团”和“正在行动”律师公益援助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协助省人大完成《律师法》调研工作,与省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研究探讨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律师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省律师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
关于2012年的工作安排,报告强调要坚定律师政治方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律师队伍各环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扎实开展“忠诚、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公正廉洁执业;要积极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努力为建设富庶文明美丽新辽宁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要求,继续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团和专家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化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要加快推进协会工作创新和发展,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完善律师行业奖惩机制和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切实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积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创新培训形式,广泛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律师参加各类交流、律师文体活动。拓宽视野,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