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日前结束。这是首次由协会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对执业律师进行年度考核,此举迈出了我市律师行业规范化和自律性管理的重要一步。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自2011年开始,律师年检改为年度考核并由律师协会负责。由于我会当时尚未成立考核工作机构,因此考核工作主要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六届理事会将纪律委员会改为奖惩与考核委员会,增加了律师考核、奖惩职能。今年是市律师协会奖惩与考核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履行考核职责。为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该委员会根据《辽宁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培训班上,由该委员会副主任做了专题培训。今年1月,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对考核对象、内容、等次、评定标准以及考核时间和程序等各个环节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划分了各区(市)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为了做好考核工作,奖惩与考核委员会与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相互配合,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制定了考核人员和区律工委人员排班表,由考核委员会成员轮流值班,各区(市)律工委成员协助进行。甘井子区律工委主任刘成礼和金州新区律工委副主任陶成立在本区律师事务所考核时,都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亲临现场,及时掌握本区律师的考核情况。考核委员会发挥组织、管理、领导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则,严格把关、确保考核质量。在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及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律师2011年度考核工作按期圆满完成。截止2月10日,共对全市2336名执业律师进行了考核,其中有11名律师因正在受投诉调查或行政强制措施被暂缓考核。另有29名律师因办理注销未参加考核;有3名律师未提交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将按规定在网上公示。
通过考核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培训课时影响考核结果。根据省协会的要求,要完成一定的培训课时考核才能为称职。而有部分律师不注重参加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在考核时不能提供完成培训课时的证明,影响了考核评定;
二是部分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业务生熟,影响工作效率。有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未能认真阅读和理解相关的考核细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律师个人信息错填、漏填现象严重,往返几次,影响了考核进程;
三是有的律师事务所对调转中律师考核相互推诿。有的律师调转手续正在办理,还没有落至新所,按规定应在原所考核,但有个别的所以律师调走为由不出具考核意见。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协会将在近期组织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上通报有关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