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培训班时间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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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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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应各律师事务所需求,经与市地税局协商,原定于2月17日的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培训班,改为2月21日、22日下午1:30,分两期举办。地点:地税办公楼821培训教室(西岗区唐山街40号,靠近花园广场,大可以酒店对面。唐山街车站的是国税局,请参会人员注意地址!)。
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