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一年一度的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在香格里拉饭店隆重举行。下午5时30分许,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帷幕,全所5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现场气氛欢快热烈。
所王法瑞主任认真总结本所一年来的工作,他说,在过去的一年中,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立足法律服务本职,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中创先争优,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力量。
我所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果,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30件,非诉案件162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我所在协会组织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我所和所在辖区北京街和南石道街两个党组织取得联系,在社区建立了党员律师联系点,所支部书记龚光洪带领本所律师定期上门服务,现场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去年,共接待咨询群众近百人,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扬,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提供法律保障。我所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件,通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温暖。我所积极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安排专业律师到市信访部门值班,先后接待来访群众上百名,认真解答上访群众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减少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贡献力量。本所律师王金海担任律师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团长,带动本所马建华、李平、冯丹丹、初旭、马朔、王金金、徐少锋、白鹏程等8名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今年先后组织律师到30余所学校、10个社区进行义务普法活动,受众3万余人。本所律师金丽君担任律师协会义工团团长,她认真组织律师义工深入农村和社区义务奉献,先后带领600多名律师义工共奉献1.4万个工时,接听妇女维权咨询电话上百个,为困难妇女义务服务二十多例,受到了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的称赞。通过做好“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我所律师响应协会号召,积极向灾区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向患病律师捐款,同时还开展“一对一”帮扶一个城乡特困群体家庭活动,采取法律帮扶、经济帮扶等措施,志愿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困难群众解忧,表达律师爱心。
2011年度,我所党支部被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所副主任朱君莉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党员示范点党员律师标兵”称号。王金海律师被中共大连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王金海、马建华律师被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党员普法先进个人。徐少锋、冯丹丹律师被大连律师协会评为义务普法先进个人。初旭律师被大连市慈善总会评为优秀义工。
总结会上,林志礼和邱艳华律师朗诵了郭小川的诗《祝酒歌》,马建华和唐坤律师合唱了自创歌曲《我爱大连》,表达了法律人对大连的深厚情怀。大家纷纷表示,在新的一年中,要进一步坚持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定位、坚持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通过各种制度将律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树立律师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