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数九寒冬。大连市律师协会六届六次理事会于12月24日上午在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会长杨家君、副会长王恩群、华洋、张玉良、陈文卿、薛萍等33名理事到会,监事长张积才、副监事长付军军等7名监事和秘书长李宏翔列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张军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会长王恩群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审议了协会的规章制度。《大连市律师协会出席辽宁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大连市律师协会出席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是协会原有的规章制度,修订后在六届五次理事会上未能通过,经再次修订后由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重新提交审议。参加上级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以往是在换届时的代表大会上,采取套选的办法直接产生,而由于省协会召开代表大会时间的不确定性,致使在产生参加省协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由于时过境迁,带来诸多问题。还由于没有参加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也给工作中带来一些不便。经委员会主任车奎律师向理事做修改说明后,参加会议的全体理事一致同意将以上两个办法提交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了奖惩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委员会副主任曹同燕律师做了制订说明。她指出,该细则是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制订的,该细则细化我市律师执业年度的考核程序,加强了行业管理力度,特别是强化了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一责任人的管理。细则规定,如果律师事务所主任在考核年度内多次受投诉,委员会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在审议宣传联络委员会提交的《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稿时,委员会主任金丽君做了修改说明。该细则对大连律师在网络是以大连律师名义注册域名做了限制性规定。以上四个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订,使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进一步完善。
车奎主任作《代表产生办法》修改说明
曹同燕副主任作《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制订说明
会议第二项内容是审议杨家君会长所做的2011年理事会工作报告和2012年理事会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杨家君会长的报告中提出,去年12月26日市律师协会召开了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协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改革创新管理模式,修订并健全行业管理规章体系,协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一是调整和完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上届的14个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将老律师、文化建设、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到其他委员会。增设区(市)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将原有15个专业委员会调整为现有的11个专业委员会。修订并通过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在总结上届理事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位理事的工作积极性,在理事范围内聘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改变了以往由各位副会长兼任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做法,使各位会长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宏观规划和协调,也调动了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在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事前报告,重要会议邀请市局领导参加,坚持与司法行政部门信息的相互交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指导下,切实履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为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调整律师管理体制,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在上半年制订了《大连市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下半年成立了10个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相继召开了成立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开始履行职责,不但推进了协会部分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县区司法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三是以《章程》为总纲,修订并健全行业管理规章体系。《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是协会一切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在去年的律师代表大会上,对协会章程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换届以后,在新的领导机构的带领下,以新修订的《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为依据,对以往制定的59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由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对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问题或失去作用的规章进行修订或废止,或根据工作需要制订新规章制度。目前新制定并通过实施14项规章制度,有2项规章制度废止。
杨家君会长作理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协会新一届领导机构产生后,把服务会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围绕广大律师关心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各位会长分片走访调研,收集律师关心的、阻碍律师事业发展的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一是律师事务所纳税问题。自去年我市律师事务所纳税改为查账征收后,律师行业的管理和发展受到一定冲击,直接影响了行业利益和可持续性发展。新一届理事会将呼声最高的纳税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在征集全市各所意见的基础上,与市地税局反复多次沟通,全力为全市各所争取有利的可纳入成本的列项,向市地税局提交了认为应当列入成本的项目,并制定了《大连市律师事务所差旅费管理办法》交市地税局备案。经过前期问卷调查、调研、汇总问题等工作后,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还邀请地税局专家专门举办针对律师行业的税务培训,帮助各律师事务所在新的纳税机制下能够有效控制税收管理风险,降低合伙人及聘用律师的整体税收负担。二是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提升我市律师的社会形象。协会充分发挥宣传联络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为协会宣传工作打开新局面,及时联络媒体对协会重大事件进行报道。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正面宣传,在我市律师队伍中重点推出并树立常年扎根海岛的长海县于连河律师为先进典型,并逐步推出系列宣传活动,人民网、大连晚报、大连法制报、海燕杂志等多家媒体先后刊登了于连河律师的先进事迹,中国律师网、西部律师论坛、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网、依法治市网、重庆律师网、民主与法制网、网视大连等网站纷纷转载,大大提升了我市律师的正面形象。协会还做出了关于开展向于连河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三是研究解决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问题。青年律师的发展已经成为律师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瓶颈。对此,本届理事会加大青年律师工作力度,对青年律师状况进行调研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青工委组织人员撰写了有一定份量的《大连市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在市内四区分别成立了青年律师志愿团分团,邀请美国著名华人律师胡知宇先生来连与我市青年律师交流,多次举办青年律师联谊活动等。针对青年律师所困惑的执业定位、如何开展业务、办案技巧等方面问题,青工委启动了大连市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训计划并举办了首次讲座,受到广大青年律师的热烈欢迎。活动得到市司法局领导肯定和赞许。四是将北三市律师业的发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为平衡行业区域发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的发展,今年春节刚过,协会各位会长带队深入北三市走访调研,了解律师工作情况,拜访司法行政机关征询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在掌握了阻碍北三市律师事业发展的诸多问题后,理事会研究决定:在今年收取会费时,对北三市和长海县律师在本级留用的个人会费中减免50%,建立长海县律师事业发展基金。协会一系列举措受到了广大会员的热烈欢迎,有的会员通过协会网站表达了感谢之情。一些专业委员会还在北三市举办业务讲座,使更多的北三市律师不出远门就能得到培训。
杨家君会长在总结今年所取得的成绩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发展不均衡。有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成效不明显,主动性不强,有的工作同往年相比没有创新。二是有的委员会虽然热情高,有积极性,但表现经验不足,工作方法和方式有待改进和提高,有些方面需要完善。比如没有充分发挥团队作用,没有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谈到明年的工作打算时,杨家君会长提出: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发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律师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业务建设,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二是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与市内四区税务机关的联络沟通,把查账征收有利于我们的政策弄懂弄明白,做好对各律师所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与发挥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区(市)县司法局的联系,使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得以全面开展,共同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四是继续加强行业宣传力度,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宣传于连河律师长期扎根海岛的先进事迹。同时也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挖掘更多的先进事迹,做好与媒体的沟通联络,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渠道。
会议第三项内容是听取华洋副会长做的《2011年协会财务支出情况报告》和《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华洋副会长对今年会费的使用情况向理事做了报告,除区(市)工作委员会结转2012年部分外,今年会费还有一定的节余。由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没有经会长会议研究确定,有的没有经费具体预算,因此明年的协会整体会费预算方案暂时没有形成。
华洋副会长作财务收支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在审议是否增加六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理事们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从本届开始代表实行常任制,少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代表参加六届一次代表大会时,是自动放弃了权力,不应再为他们增加名额。对于今年新成立的20家律师事务所也不应当为其增加代表名额,因为每年都会有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如果每年都增加,必将给工作带来不便;另一种意见认为,上次代表大会时少部分律师事务所因某种原因没有派代表参加,应当给他们补救的机会,可以考虑增加代表名额,让他们行使权力或邀请他们列席会议,让他们了解协会的工作情况。最后,经举手表决,多数理事不同意增加代表名额。
最后一项内容是由12名专门委员会主任做述职报告。在5分钟内的述职中,各位主任简要汇报和总结了本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有的重点强调了本委员会所取得的成绩,有的介绍了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还有的对明年工作进行了展望,表达明年进一步做好本委员会工作的决心。述职后,理事们对各专门委员会和主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测评。结果显示,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的满意度达96.9%,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的满意度达93.9%,满意度达90%以上的还有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和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满意度最低的委员会仅达72.7%。有4名理事分别对10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