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迎新春联欢会方案》经六届七次会长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紧时间落实。各律师事务所请尽快向所在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报送表演节目,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筹备组。
会员事务委员会 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1年11月21日
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年迎新春联欢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联欢会以活跃和丰富会员文化生活为主导,通过健康活泼的文艺表演,展示律师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协会的感召力,团结广大会员凝心聚力,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联欢会坚持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以艺术团为辅的原则,坚持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联欢会筹备组。 组 长:杨家君、张玉良 副组长:付军军、周晓明、王增光 成 员:夏儒新、张鹏、赵冬煊、陈捷、祝军、刘海娇、高瑞颖 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配合筹备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时间、场地、参加人员 时间拟定于2012年1月14日,与协会六届二次代表大会相衔接。参加人员为会员代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演出人员、特邀嘉宾,约400-500人。举办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节目形式 晚会节目采用以各律师事务所演出为主、艺术团演出为辅的方式,节目设置上总体迎合各年龄层次观众的口味,以年轻化为主,并要求节目形式以及总体设计上的新颖性。 五、程序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将拟表演的节目先报送给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经委员会审核后报筹备组,由筹备组根据晚会的整体安排择优选取,经确定后的节目进一步排练。 六、费用及赞助 联欢会除年初经理事会批准的经费外,筹备组将通过网站或其它方式向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征集赞助,对于赞助单位可在晚会宣传单及现场背景上公开展示。各律师事务所参加演出的费用自行承担,艺术团费用由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 七、计划时间
时 间 |
内 容 |
11月16日 |
召开筹备会议 |
11月18日 |
网站下发通知 |
11月底前 |
各所将节目报送区县工作委员会 |
12月18日前 |
区县工作委员会将初审节目单上报筹备组,初步确定节目和主持人 |
12月底 |
完成节目的排练、节目单制作 |
2012年1月初 |
彩排 |
2012年1月14日 |
表演 |
会员事务委员会 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