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提交本专业研究成果的通知
编辑:
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
时间:
2011-11-17
作者:
浏览:
2613
各位委员: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二)项“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任期内至少完成一个项目(课题)的研究,发表研究成果或论文”的规定。请各位委员提交本专业研究成果或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成果内容、体例不限,可以是专业论文,也可以是市场分析、案例评析、立法动态、观点感悟等。
二、字数不低于1000字。
三、于2011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至本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燕迪律师的邮箱lyd@guantao.com。
特此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