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市律协六届七次会长会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会长杨家君主持,副会长罗力彦、王恩群、华洋、张玉良、陈文卿、薛萍参加会议。副监事长付军军、秘书长李宏翔、副秘书长高瑞颖列席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通报了以下工作事项:
1、张玉良副会长通报了协会组队参加省律协羽毛球、乒乓球赛情况;通报了2011年大连政法系统“本道杯”乒乓球赛组织准备情况;通报了律师事务所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交纳残疾人保障金、工会会费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的情况;
2、李宏翔秘书长通报了市律协向省孤儿院捐款情况,报告了秘书处人员招聘和工作调整有关事宜。
二、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1、决定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在12月5日前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研究2011年度工作总结,制定2012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于12月10日前报秘书处。
2、研究组团赴国外考察交流事宜,决定由国际交流委员会负责提出实施意见。
3、决定在本协会交纳的律师执业保险到期后参加省协会组织的律师执业保险。
4、研究了2012年迎新春晚会方案,决定活动形式要充分发挥各律师事务所的积极性,以各所自报节目为主,以艺术团节目为辅。
5、决定各会费使用部门会费支出截止到12月15日,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费用未使用完的可结转2012年度使用。
6、决定将《大连市律师协会出席辽宁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大连市律师协会出席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大连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提交六届六次理事会审议。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于协会换届前制定。
7、六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初步定于1月14日举行,同日举行聘请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仪式和大连市律师协会迎新春晚会。
8、通过了宣传联络委员会关于2011年律协宣传片制作方案及所需经费。
9、通过了宣传联络委员会关于2011年组建律师顾问团为“两会”代表和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
10、决定12月24日上午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六届六次理事会,研究以下内容:
(1)审议部分规章制度。
(2)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和理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会费使用情况报告。
(4)研究2012年1月六届二次代表大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