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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大讨论活动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1-11-01     作者:     浏览: 1353

    大连市律师协会在大讨论中,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紧密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确保法律服务行业有发展,服务经济有作为,服务民生有成效,服务社会有形象。

创新管理体制  服务行业有发展

    大连市在2002年就开始实行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律师协会承担了多项管理职能,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开展大讨论活动中,他们认识到,要立足大连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大连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就要不断地创新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两结合”新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律师事业再有新发展。为此,大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将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延伸到基层。该委员会由各区(市)司法局所属的律师组成,主要职责是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予以指导,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年度考核,依法维护辖区律师执业权利,组织开展辖区行业自律、业务培训、文体福利活动等。委员会在所属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参与社会活动 服务经济有作为

    在大讨论活动中,律师协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委员参与由市金融局举办“中小企业境内上市培训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到大连秋季房交会上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司法保护的热点和难点讲座》,劳动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劳动仲裁法讲座》,为社会各界进行法律培训和进行普法宣传。协会党员律师讲师团、青年律师志愿团、义工团纷纷行动,组织律师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党员律师普法团定期到学校开展普法,两年来为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4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到3万余人。在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论坛上,在虎滩街道的法律咨询现场,都有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律师身影。律师义工团与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联手,送法到北三市、送法进海岛。在今年由省委统战部、宣传部、工商局等七家单位联合举办的“辽宁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中,马贺安成为50名社会各界当选人员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辽宁银信律师事务所为中小企业服务成绩突出,被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辽宁中小企业联合会授予“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机构”荣誉称号。

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民生有成效

    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律师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6月,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根据区政府的委托,妥善处理近百名农民工围困某国驻大连商会,严重干扰该商会办公秩序的突发事件,依法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受到双方的好评,成为政府处理矛盾的好帮手。今年以来,协会组织了300名律师深入区市县,进村进户调解民间纠纷。全市律师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做好涉及就学、就业、就医、征地、拆迁以及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服务民生。

主动接受监督 服务社会有形象

    在大讨论活动中,律师协会领导清醒的认识,由于职业的特性,社会对律师工作存在不了解、不理解和有误解的现象。为了让社会广泛了解律师工作,他们邀请大连8家新闻媒体记者到协会举行“面对面”座谈会,协会领导向媒体介绍协会开展大讨论活动中情况,听取媒体对大连市律师工作的意见,还就如何利用媒体宣传律师先进典型、开展法律咨询解答、进行普法宣传等问题达成共识。为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协会还调整了律师工作社会监督员,邀请与律师工作有关的人大、司法、行政等机关人员组成新一届律师工作社会监督员,修订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让律师工作社会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沟通作用,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