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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明律师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编辑: 人民网    时间: 2009-02-02     作者:     浏览: 1096

    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日前揭晓,全国有10人获此殊荣,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晓明律师跻身其中。据了解,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为这10名当选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彰显我国律师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时代风貌和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职业精神,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于2008年8月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经过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和公众投票、评议审定四个阶段。参与评选的50名候选人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学历35人。其中,公职律师的人数比例比上届有所增加,占候选人总数的五分之一。

    据大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国臣介绍,杰出律师评选对参评者有着严格要求: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三年以上,每年办理涉诉或非诉讼维权案件达到一定数量,承办的维权案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在服务职工、扶弱助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工会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公司律师。

    为了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2008年11月上旬,组织者通过《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将50名候选人的简历、事迹向全社会公示,并开通“12351”和“68591657”两部热线举报电话。同时,在评选过程中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并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据介绍,评委投票在此次评选中具有60%的权重,起着关键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握有投票权的20名评审委员会评委具有较高权威性,全部为相关部委的司局级以上干部和劳动法学领域的资深教授、专家学者。最终,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办公室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三项记分综合统计结果,评选得分前10名的候选人为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周晓明名列第五。另据悉,表彰大会将于2月下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