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贺安律师获“辽宁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1-10-12
作者:
浏览:
1865
9月28日下午,在由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在辽宁电视台联合举办“建设者之歌”———辽宁省第三届“建设者奖章”颁奖晚会上,全省50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被授予“辽宁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并获得“建设者奖章”。我市马贺安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省委副书记夏德仁,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高鹏等领导参加了颁奖晚会。
马贺安现为辽宁卫理士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会员,中山区政协委员。马贺安律师对中外企业纠纷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曾代理过市政府与日本工业团地合作纠纷案、可口可乐公司与中方股东纠纷案、“振鹏工业园”中美两国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等重大案件。在诉讼领域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受到当事人的称赞和有关方面的肯定。
颁奖晚会前,夏德仁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亲切看望了获奖者并表示祝贺。他说,“建设者奖章”的获得者,是我省新的社会阶层的杰出代表,为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夏德仁希望获得荣誉的建设者们,坚持合法经营,继续投身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各项建设工作之中,他也预祝获奖者所在单位和个人在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
辽宁省第三届“建设者奖章”获得者,是经各市委及有关部门推荐,新闻媒体公示,省评选表彰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审定而确定的。我省开展这一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在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
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