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管处《关于申请律师执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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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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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开始办理申请律师执业证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大连市律师协会签署考核合格意见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2、《律师执业登记表》(需用档案袋封装好,封面标注所属区市县司法局、所名、人名);
3、各种证明原件:身份证、资格证书副本、学历证书、暂住证、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辞职人员需要提交辞职证明;兼职律师另需提交工作证、教师证,律师执业证专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不要带白边,按照新执业证标准),照片背面写好人名和所名;
4、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协会网站下载)。
5、区市县司法局应当按照指定格式上报新执业人员申请文件,并加盖区司法局印章。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20日领取《律师执业登记表》;
9月23日— 9月26日报送材料。
办理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30-10:45,下午13:00-15:00
三、办理地点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登记表》,所有证明材料要粘贴工整,不得破损,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只要体检结果,由于存档方面的特别要求,粘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2、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3、《律师执业登记表》第4页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应当由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而不是申请人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4、《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的证明材料需要粘贴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除外),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要求是副本;
5、身份证在查验完毕后,请当场取走;
6、由区市县司法局收齐材料,认真审核后,统一上报。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