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昆明街道举办“昆明论坛”,邀请律师解读《婚姻法解释三》
编辑:
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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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2011年9月6日下午,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论坛在昆明街道机关的三楼会议室里如期开讲,昆明街道邀请协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刘春莹律师担任主讲嘉宾。
刘春莹律师为街道居民讲解《婚姻法解释三》
刘律师结合大量案例就《婚姻法解释三》中的房子、子女和弱者保护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受到了昆明街道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
刘春莹律师(左二)与昆明街道领导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