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市律师协会在静海山庄召开六届五次理事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张军处长和全体会长参加了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上午9点30分,34位理事们冒着大雨准时赶到会场,开始了一天满满的议事日程。
杨家君会长首先做了2011年上半年理事会工作总结。全面概括了上半年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半年工作打算。他对各委员会成员、各位理事做出的辛苦努力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为我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他同时表示本届理事会目前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奖惩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张彤就协会上半年投诉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副会长华洋就上半年投诉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
张军处长在会上发表讲话,他希望协会各位理事能进一步在所辖区内发挥好作用,推动所属区域内的律师管理工作。各专业委员会业务的开展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发展,注重拓展相应的法律服务领域,扶持青年律师的发展。希望各位理事充分重视并带头积极参与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张处长还就下半年开展“三无”活动(无投诉、无处分、无处罚)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协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协会去年年底换届时对章程进行了修改,为与协会章程保持一致,同时根据管理发展需要,上半年各专门委员会就59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本次理事会对15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研究表决。财务委员会主任刘成礼、奖惩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张彤、副会长张玉良、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委员会主任车奎、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金丽君分别就各自负责的规章制度作了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说明。
直至中午12时,上午的五项议题全部结束,各位理事仍在简单的工作餐中继续讨论。
下午1点30分,各位理事分组就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我市律师工作进行了讨论。两个小组讨论现场,理事们都争分夺秒、争先争先恐后发表个人意见,为协会管理和律师业的发展献计献策。针对各位理事提出的问题,相关委员会负责人也给予了合理满意的解答。会场充满了浓郁的民主、公开、团结的气氛,展现出律师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素质。由于会议内容较多,尽管分组讨论时间已超,但大家仍然意犹未尽。
经最后汇总,会议听取和采纳了部分理事的意见,决定不对《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听证规则》、《大连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大连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不正当竞争规则》以及《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会长、副会长工作行为的规定》进行表决。
表决时,原则通过了《大连市律师协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修订稿、《大连市律师协会财务报销办法(试行)》、《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大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救助办法》、《大连市律师宣传联络工作规则(试行)》、《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经有关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和调整后予以公布。会议还决定废止《大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的“十条禁令”》。在表决时,有两位理事对《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投了弃权票,一位理事对《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投弃权票。有理事认为,现在律师每天的业务很忙,休息日还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担心成立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后,活动会更加频繁,影响律师的正常工作和休息。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委员会负责人的调整意见。同意马贺安辞去主任职务,由车奎任该委员会主任。
会议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罗力彦副会长组织大家一起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她着重就胡总书记讲话中的六个关键词进行了解读。90年来,我党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形成的“两大理论”体系。她就目前我党建设要做到的“四个坚持”、“四个危险”、“五个必需”、“五个坚定不移”进行了讲解。罗会长还传达了市十一届党代会精神。
监事长张积才最后代表监事会就协会上半年工作以及本次会议情况发表讲话。
会议在下午4点多结束。疲惫一天的理事们带着对我市律师事业发展的信心和希望,带着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走出了会场,走上了新的征程。
这次会议是团结奋进、民主自律的大会,是一次总结阶段性成果,迈向新胜利的大会。六届理事会各位理事们将继续坚持求真务实,始终坚持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原则,圆满完成年初的工作计划,在年终的律师代表大会上向广大会员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