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召开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会期一天。
二、地点:静海山庄。(中山区八一路234号,乘702、541、5、501路仲夏客舍站下车,前行200米左右左转前行。)
三、参加人员:全体理事。协会全体监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局有关领导应邀参加。
四、会议内容: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审议下列规章制度:
1、《大连市律师协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提交审议稿)》
2、《大连市律师协会财务报销办法(试行)》
3、《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4、《大连市律师宣传联络工作暂行规定 (试行)》
5、《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
6、《大连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
7、《大连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
8、《大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
9、《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事规则》;
10、《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会长、副会长工作行为的规定》;
11、《大连市律师协会奖惩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听证规则》;
12、《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
13、《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救助办法》。
(三)做出废止下列规章制度的决定
1、《大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
2、《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的“十条禁令”》。
(四)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五)各位理事讨论协会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会议审议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理事,请各位理事提前审阅,提出意见。为节省会议时间,最好将意见于会前发送到秘书处并电话确认,便于汇总。
2、本所行政人员及时将会议通知转告本人。
3、请各位理事提前做好日程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请于会议前一周向会长请假,经同意后,将书面请假报告报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颖
电 话:82305666-608
秘书处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