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培训班精神并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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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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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简报
2008年第3期(总期第3期)
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2008年10月9日
纪律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省律师
“大学习、大讨论”培训班精神并研究工作
9月22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副会长、纪律委员会主任华洋主持,副主任孙福谋、葛红、唐建平、刘成礼参加会议。
华洋主任首先传达了张家成厅长在全省律师队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针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实际,就纪律委员会如何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在律师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意义重大,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律师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三个至上”的辩证统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的讲话,认真回顾了国际国内的形势,深感律师肩负的责任重大,律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会议还研究决定,编辑律师文件资料《指引》,配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
会议总结了第五届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组建以来的工作。认为,在较短的时间里重新制定了《大连市纪律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纪律委员会办理投诉案件提供了依据,通过组织律师学习“规则”,为约束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风险防范能力提供了依据。会议要求在年底前,对投诉情况做一次认真的分析,总结工作,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率,为明年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会议决定改革纪律委员会现行办案体制。鉴于目前查处投诉案件进展缓慢的情况,建立由纪律委员会成员、市局相关处室、律协专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办案小组,专司投诉案件的办理,纪律委员会作为案件研究的决策机构。
会议明确由副主任孙福谋审编纪律委员会《办案手册》。
会议听取了葛红副主任、唐建平副主任承办的投诉案件的汇报,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报送 :市司法局领导,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局政治部、纪委、办公室、组宣处、律公处。
发: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