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简报
编辑:
权益保障委员会
时间:
20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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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日,权保委接到辽宁卫理士律师事务所张晶辉律师的求助电话,反映正在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案件现已诉至法院,择日开庭,但至今仍无法会见到被告人。权保委主任新大生律师接到电话后,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经了解,张晶辉律师代理的该起案件,系由某区刑侦大队牵头,与市局缉毒大队、区刑侦大队等多家联合办案。侦查终结后,由区公安分局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晶辉律师于2010年12月份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时,该案处于侦查阶段,办案机关以案件涉密为由,禁止律师会见。直至案件诉讼至区人民法院,代理律师始终未会见到被告人。新大生主任问清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并多次联系主审法院和大连市看守所的相关领导,最终解决了张晶辉律师的会见问题,维护了律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