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队委会产生,律协足球队再续靓丽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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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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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上午10:00,新一届律师协会事务委员会组织足球队全体队员在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了队员大会。队员大会前,主管事务委员会的副会长张玉良和副主任常军先与足球队的7名队务委员开了碰头会,通报了当天会议的内容和程序安排。
10:30分,队员大会正式召开。首先是与会人员的互相介绍,玉良副会长和常军副主任致辞。然后,足球队汇报了自成立以来的活动内容和2008年度活动方案,常军副主任对足球队的活动情况进行概括评价,并提出了今后活动的几点意见。随后,全体队员纷纷发言,畅谈足球队这几年发展中的亮点和今后发展的建议意见。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根据球队章程选举新一届队务委员会委员,前队长王宏伟、财务委员郭洪飙、惩戒委员詹阳、联络委员张岩俊因工作原因等不再参选,其他队员则踊跃推荐和自荐。经与会队员无记名投票,新一届队务委员会成员产生。其中队长为康波,副队长为康振宇,提案委员李红伟,财务委员严俊峰,联络委员卢新宇,惩戒委员毛振。玉良副会长担任足球队的领队,副领队仍由事务委员会委员刘同强兼任。与会会员对于前一届队务委员会委员们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报以热烈的掌声。
玉良副会长对足球队成立以来的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表达了对新一届队务委员会的殷切期待。同时,也提出了当前足球队发展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如扩充球队队伍并提高球队实力问题,通过组织协会内部或司法系统联赛以及与其他省市律师协会球队交流比赛等方式扩大影响问题,筹集经费度过难关问题,球员保险问题等。对于足球队建立之初的目标,即将足球队打造成为大连市律师协会的一张靓丽名片,玉良副会长结合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大意义,联系大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的内容着重阐释了足球队这一目标的具体内涵及实现方式。
会议在热烈而轻松的气氛中不知不觉地过了晌午,玉良副会长和与会队员共同表示将秉承奥运精神续写足球队的靓丽新篇,并希望得到律师协会全体事务所会员和律师个人会员的鼎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