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以郑熙权会长为团长的韩国蔚山市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17人到我会访问,并与我会签订了友好交流协议。会长杨家君、副会长王恩群、华洋、张玉良、薛萍、副监事长付军军、秘书长李宏翔、国际交流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协议签订仪式。签订仪式由国际交流委员会主任任广盛主持。
友好交流协议签订仪式上,杨家君会长、郑熙权会长分别代表双方致辞。
杨家君会长在致辞中说,希望以签订的友好交流协议为契机,共同探讨我们所关心的问题,共同交流执业经验和法律文化,共同谋划律师事业发展蓝图。通过互相交流与沟通,充分展示中韩两国律师的专业化水平,反映两国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今后两会律师间的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同推进两国、两会律师事业的不断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创律师事业的美好明天。他希望各位来宾,在大连能感受滨城优美的自然景观和浓厚的人文底蕴,共同见证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郑熙权会长表示,他非常感谢大连市律师协会的盛情接待,期待着大连市律师协会与蔚山市律师协会以签订友好交流协议为契机发展友谊、交流经验。
随后,杨家君会长与郑熙权会长代表双方在交流协议上签字。
友好交流协议签订后,双方互赠纪念品并合影留念。我会赠送给蔚山市律师协会的纪念品为岫岩玉,上刻如意与柿子,寓意事事如意;蔚山市律师协会赠送给我会的纪念品为在韩国有着“国宝第285号”之称的“大谷里盘龟台岩刻画”。
友好交流协议签订后王恩群副会长、金炳秀副会长分别代表双方发表了讲话。王恩群副会长在讲话中代表大连市律师协会及全市律师,对两会友好交流协议的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今天,对我们两会来说,必将成为值得纪念的日子。中韩两国是近邻,同属亚洲重要国家,双方有着长期的友好交往历史,今天我们两会正式签署友好交流协议,这为双方建立持续稳定的交流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双方交流协议的签订必将为中韩双方司法界及律师行业的交流合作添光增彩,将推进中韩两国的法律制度、律师制度以及法律文化的交流,使我们双方律师开拓视野,在业务方面取得更大发展和提高。我们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就相互间共同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相互交换信息,由此加深相互间的理解和友谊,并履行维护基本人权、实现为社会正义做贡献这一法律人的使命。我衷心希望双方以签订友好交流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加深相互理解和友谊,积极推动在相互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把双方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新阶段,为中韩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中韩两国人民间的友好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徐起瑛副会长在讲话中希望两会的关系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我会与蔚山市律师协会的友好交流始于2010年。2010年10月29日至31日,韩国蔚山律师协会访问团一行6人在时任会长姜正昊的带领下到我会进行友好访问。时任会长张耀东和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成员接待了来访人员。双方就签署友好交流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商讨。
同年11月4日至7日,时任会长张耀东等三人应韩国釜山及蔚山律师会邀请,到韩国参加釜山律师会与日本福冈县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20周年纪念会。在韩期间,张耀东会长代表我会与蔚山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友好交流意向书。
代表团一行在连参观游览后于23日下午离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