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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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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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于今年4月1日生效。为正确理解适用《法律适用法》,国际投资与贸易委员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法学博士高晓力做关于正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高晓力
二、讲座主题:正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国际投资与贸易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其他对本领域感兴趣的律师
报名时间:请于2011年5月24日17:00前报名(因受场地限制,参加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我们同时也邀请对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领域感兴趣的律师加入我们委员会
四、会议时间:2011年5月29日上午9:30——11:00
五、会议地点:大连市律师协会
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83779399/83779019
联系人:王先生 / 邹先生
E-mail:sun-land@chinainvestlaw.com
如有变化,另作通知。
国际投资与贸易委员会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