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律师法》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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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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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再次修订后,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市人大近期就《律师法》实施情况召开了部分律师座谈会,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律师法》贯彻落实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律师执业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求,现将《律师法》实施情况调查问卷制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所全部执业律师(专、兼)认真填写,于5月16日下午5:00前报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颖
电话:82305666-608
电子邮件:lxmsc@dl.gov.cn
传真:82306002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