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和建议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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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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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辽价发[2008]83号)实施有效期将届满三年,请各律师事务所对该办法实施过程存在的不足及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市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委员会。
联系人:李升斌
电子邮箱:lsb2008@126.com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