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下午,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在协会召开,会议由会长杨家君主持,全体副会长参加。监事长张积才、秘书长李宏翔列席会议。会议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罗力彦副会长传达了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精神。省律协会长会于2月18日在营口举行,会议研究了全省律师党建工作;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在大连举办一次;关于省协会工作和全年业务培训计划。
各位副会长汇报了近期工作,主要是到各区和北三市进行调研的情况。了解了诸多阻碍北三市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律师业务的冲击、青年律师生存困难及流失、律师业务培训难、有关杂税增加了律师负担等。
二、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个别委员会名单调整后报秘书处。
三、研究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在2010年受行政处罚的两名律师和一名多年来次被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律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称职。对去年一名受到行政警告处罚和四名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定为基本称职。对两名律师暂缓确定考核结果。
四、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律师事务所差旅费管理办法》。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规则(试行)》。
六、为扶持北三市和长海县律师业发展,体现协会的关怀,决定在今年会费收取时,在本级留用的个人会费中减免50%。
七、研究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将15专业委员会合并为民商、刑事、合同、公司、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与行政、国际投资与贸易、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海商法、物流、环境资源等13个法律专业委员会。
八、学习赵大成副部长在全国律协三次理事会上的讲话、《全国律协关于认真学贯彻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和《全国律协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九、研究了需要提交3月5日六届三次理事会审议的以下内容:
1、《大连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2、《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3、《六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
4、《大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监事值班规则(试行)》;
5、《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会费使用预算》;
6、通报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