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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六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1-02-28     作者:     浏览: 1152

各位理事: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六届二次会长会决定,现将召开六届三次理事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35日(星期六)下午130分。

二、地点:仲夏花园酒店(六届律师代表大会地点)。

三、参加人员:全体理事。

四、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罗力彦副会长所做《六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说明,审议《六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和《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

2、听取华洋副会长所做《关于编制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会费使用预算的说明》,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1年会费使用预算》;

3、听取王恩群副会长所做《关于修改大连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说明》,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4、听取陈文卿副会长所做《关于修改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说明》,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5、听取张玉良副会长所做《关于实行大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监事值班制度(试行)的说明》,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监事值班规则(试行)》;

6、听取陈文卿副会长所做《关于六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的说明》,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的意见》;

7、通报会长调研工作、全年理事会安排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根据准备情况在会前1-3天发到各位理事信箱,请提前审阅,会议另发材料。

2、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

3、因事不能到会的,请提前三天向秘书处提交书面说明。

4、会后不就餐和需要住宿的请提前一天通知秘书处。

 

抄送:监事会

 

秘书处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