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领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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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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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关于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通知》(大信发[2003]33号)的规定,现就发放及领取补贴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参与2009年度至2010年度政府涉法信访工作的执业律师(名单见后附表)。
二、领取单位。原则上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领取,如律师调转执业机构,由原律师事务所代为领取后发放给律师本人,也可由律师本人直接领取。
领取人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律师本人可凭律师证领取。
三、组织发放。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组织发放。发放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
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路263号(市政府后身)
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3649423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