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调委法律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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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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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各律师事务所;
市政府有关部门拟组建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现向广大律师召募,附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经协会审核后报有关部门:
(一)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来无被投诉记录。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敢于仗义执言。
(三)熟悉医疗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办理过医疗纠纷案件,自愿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有精力,能定期参加调解工作或会议。
请于11月25日之前将附件报名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林路
电 话:82305666-605
邮 箱:dllsxh@126.com
传 真:82306002
报 名 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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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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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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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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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办理过医疗案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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