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市县律师事务所要将拟评选为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材料报所属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局。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市局律管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到2010年11月11日,名额不受限制。
附: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83766612 15694116511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群众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大力宣传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律师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律师党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律师行业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辽宁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群众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辽宁法制报社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成员由以上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支持媒体: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沈晚报、时代商报、东北新闻网、辽宁法治网。
二、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
1、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
2、 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较高。
3、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律师所党支部建设,讲政治、顾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4、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加强对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积极参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成绩突出。
(二)执业律师
1、能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积极参加近年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
3积极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和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在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中,在代理群体性和敏感性案件中,从大局出发,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做诚信执业的表率,自觉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5、积极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解决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农民工维权。
6、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律师行业有积极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
7、积极参与人大、政协、立法咨询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有以下情况的律师(所)不得参评,请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严格把关:
1、一年内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2、在业界口碑差,屡遭投诉。
3、一年内本所曾有执业律师受刑事处罚。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
三、评选步骤
1、推荐。评选采取推荐及自荐的方式进行,律师由律师事务所推荐,并对参选材料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司法局审查,司法局报“评选办公室”审核。律师事务所可自荐,将自荐参选材料报司法局审查,司法局报“评选办公室”审核。参选材料须包括:(1)候选律师(所)申报表;(2)主要事迹介绍,1500字以内;(3)曾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等的复印件。
2、审核。“评选办公室”对推荐(自荐)参选材料汇总审核,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参选人,进一步考核了解情况。对通过审核的候选对象在《辽宁法制报》及辽宁法治网上进行公示。
3、评选方式。对候选人采用网站点击或者报纸填表方式投票等形式进行。
4、听取意见。“评选办公室”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送参选人简介,分别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
5、对象确定。“评选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在审核、听取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议确定出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6、表彰。2010年年底,以辽宁省司法厅、辽宁法制报社名义举办“群众最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颁奖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牌匾、奖杯及证书。有关单位领导出席并颁奖。
7、宣传。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沈晚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沈晚报、时代商报、东北新闻网、北国网、辽宁法治网对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辽宁法制报》、辽宁法治网将专门开设专版、专栏、专页,报道此项活动及获奖单位、个人的事迹材料。
五、相关要求
推选“群众最信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工作。活动还将设立5个优秀组织奖,对在推选工作中认真考评、严格把关、组织得当的推荐单位予以表奖。